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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精神残疾、智力残疾鉴定程序
      次浏览  时间:2018-01-19  编辑:

    (一)、必备的资料及有关事项

    1、区残联《残疾鉴定送检表》1份;

    2、被鉴定人身份证;

    3、门诊病历、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既往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复印件(需盖医院公章);

    4、鉴定时被鉴定人及家属(或监护人)必须同时在场;

     (二)、鉴定程序

    1、精神残疾、智力残疾鉴定中心医生核查被鉴定人鉴定必备资料和身份、确认无误者即进行鉴定;

    2、交纳鉴定费100元(不含相关检查费用);

    3、鉴定小组成员两人以上进行初审;

    4、专家复审;

    5、鉴定中心必备案上报相关残联;

    6、换证者请带上原(旧)残疾证。

    鉴定时间:每周三全天(节假日除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