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必备的资料及有关事项
1、区残联《残疾鉴定送检表》1份;
2、被鉴定人身份证;
3、门诊病历、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既往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复印件(需盖医院公章);
4、鉴定时被鉴定人及家属(或监护人)必须同时在场;
(二)、鉴定程序
1、精神残疾、智力残疾鉴定中心医生核查被鉴定人鉴定必备资料和身份、确认无误者即进行鉴定;
2、交纳鉴定费100元(不含相关检查费用);
3、鉴定小组成员两人以上进行初审;
4、专家复审;
5、鉴定中心必备案上报相关残联;
6、换证者请带上原(旧)残疾证。
鉴定时间:每周三全天(节假日除外)。